为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建设运营,充分发挥技术经纪人在衔接科技成果供需端“技术红娘”纽带作用,构建园区"需求挖掘-成果评估-供需匹配-交易促成-转化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现组织开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纪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7月4日。
二、遴选对象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转移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技园区管理高层和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3.与高校院所科技、产业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科技型企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转移部门骨干人员;
4.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技术市场、投资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
5.技术研发、技术交易、技术转移等各类培训机构的师资与服务人员;
6.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商务、会计等专业服务人员;
7.其他从事技术转移工作的专业人才。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熟悉国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技术需求挖掘、成果价值评估、技术交易撮合等工作;
4.能够服从国家大学科技园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技术推介、成果发布等活动;
5.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满3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有过技术交易居间服务成功案例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7.参加过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获得中级技术经纪人及以上专业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工作职责
1.围绕入驻项目开展技术市场调研,精准匹配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构建供需对接渠道;
2.协助组织技术评估与可行性分析,运用专业工具完成商业价值测算及风险评估;
3.设计技术作价入股、许可、转让等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构建收益分配模型;
4.协调技术交易谈判,制定知识产权运营方案,协助完成法律文件签署;
5.协助对接投融资机构及产业基金,编制商业计划书并参与融资路演;
6.跟踪技术落地进程,为技术集成、中试熟化等产业化提供配套服务;
7.解读科技创新政策,协助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资质认定;
8.其他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五、选聘流程
遴选坚持自愿、服务公益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开选聘、动态管理等流程开展。
1.个人申请。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经纪人报名表》(附件2);结合聘用条件和职责,按要求准备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PDF版),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号楼7楼运营团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专家评审。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运营团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技术经纪人人选。
3.颁发聘书。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颁发聘书,聘期2年。
六、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7月4日。
联系方式:孙老师,18104859123
邮 箱:nmg_sry@163com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12楼7楼办公室。